河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公布2025年河北省科技工作者调查站点名单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协、各调查站点和有关单位:
省科协参照中国科协创新战略研究院规定的调查站点设立新要求,组织开展了河北省科技工作者调查站点调整工作。经复核,确认2025年度河北省科技工作者调查站点共20个,其中保留调查站点18个、新设调查站点2个。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通知有关事项如下:
一、切实做好调查站点工作
运行期间,各调查站点应配备好专兼职工作人员,建立严格的工作规范和制度,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上报信息内容及时、真实、准确。调查站点承担的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密切联系科技工作者,及时了解掌握本地区或本单位科技工作者的基本状况和动态信息;
2.积极反映科技工作者的呼声、意见和建议,每季度上报不少于1篇站点信息,发现问题或有重要情况应及时上报,信息通过中国科协“科技工作者调查”平台寻呼报送(平台网址:https://zddc.cast.org.cn;用户名:站点代码,初始密码:123456);
3.按计划进度和质量要求完成中国科协和省科协下达的调查任务,包括问卷调查、网络调查、电话调查及相关信息采集等;
4.重点围绕服务科技工作者、服务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等工作,每年组织撰写报送不少于1篇高质量的科技工作者建议,通过中国科协“科技工作者调查”平台寻呼报送;
5.完成中国科协或省科协临时布置的信息报送和调研任务;
6.广泛开展建家交友活动,做好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工作。
各市科协要加强调查站点的管理工作,做好日常沟通联系和业务指导工作,指导督促本地区调查站点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参照中国科协和省科协有关规定,建立市一级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站点体系,为本市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补助资金拨付及使用管理
按照《河北省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站点管理办法》(冀科协〔2023〕47号),决定对20个河北省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站点给予经费支持,拨付标准为每个站点0.5万元,合计10万元。
1.省级学会设立的2个调查站点的工作经费,从省本级直接下达到各调查站点。调查站点需在本年度内支出,经费开支情况要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开,并出具决算证明。
2.各市科协推荐的18个调查站点的工作经费,通过转移支付方式下达给各市县。根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支持市县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冀财教〔2024〕130号)和工作安排,已于2024年12月中旬下达至各有关市县,由市县科协足额补助到各调查站点,专项用于调查站点工作。补助经费应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并符合支持市县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专项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内完成绩效目标。
请各市科协、各调查站点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工作经费的用途、对象安排使用,确保调查站点正常开展工作,不得挤占和挪用,不得擅自改变和扩大工作经费的使用范围。各市科协要加强省级调查站点的管理工作,做好日常联系沟通工作,督促指导调查站点保质保量完成。
联 系 人:周婕
联系电话:0311-86219322
河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