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25年河北省博士创新站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协、教育局、工商联,雄安新区工信科技数据局、公共服务局、党群工作部,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企业 (园区)科协: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助力河北经济高质量发展,省科协、省教育厅、省工商联决定联合实施2025年河北省博士创新站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背景
河北省今年成功入选第二批“科创中国”博士创新站建设试点省份。博士创新站试点建设是中国科协打造的重点人才创新服务项目,旨在着力激发科协基层组织活力,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博士与中小微企业开展建站合作和技术攻关,搭建产学研用合作平台,解决中小微企业缺技术、缺人才,博士缺项目、缺实践难题,有效打通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的人才流动通道,服务科技工作者成长成才和区域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自2023年12月试点工作启动以来,首批试点省份(浙江、山东、山西、福建、湖南、宁夏6省)已建成博士创新站1730家,促成企业与高校等科研机构达成合作或意向项目约2000个,在赋能基层组织、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服务中小微企业等方面成效显著,为我省试点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二、项目目标
聚焦河北省八大重点产业(现代化钢铁、绿色化工、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机器人、空天信息和卫星互联网、数字产业)、107个县域重点特色产业集群及相关领域发展需求,以中小微企业为建站主体,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博士团队,按照“五个一”标准(至少一位博士领衔、承担一个研发项目、组建一支创新服务团队、实践培养一批技术人才、服务一家企业)布局建站。年内建设博士创新站300家以上,实现八大重点产业和107个县域重点特色产业集群全覆盖,推动博士人才与企业技术需求精准对接,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人才培育,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助力河北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河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工商业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
河北省科技工作者服务中心
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四、项目实施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企业条件。申报企业须在河北省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企业所属产业以河北省八大重点产业及107个县域重点特色产业集群范畴内的为主。
(二)进站博士条件。进站博士须为省内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在职职工,且与建站企业不存在人事隶属关系,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博士团队构成。博士人才应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技术研发能力,能够为建站企业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与创新指导。博士团队结构须科学合理,成员不少于5名,其中博士不少于3名(含领衔博士1名)。为保障资源均衡分配与工作的高效开展,领衔博士服务的建站企业不超过1家。
(四)建站企业保障。建站企业须以科技创新和人才引育需求为导向,以产学研用合作为纽带,有明确的技术创新需求和合作项目,能为博士及其创新团队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后勤保障,配备研发及工作人员不少于5名。
(五)合作协议签订。建站企业与进站博士需签订博士创新站共建协议和科技项目合作协议(合同),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合作任务,合作方向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县产业政策导向,合作协议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目标、科研成果归属和收益分配及违约责任等。协议(合同)合作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
五、推荐渠道
各市科协、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为博士创新站建设项目推荐单位,负责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
六、项目申报流程
(一)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并填写《河北省博士创新站建设项目申报书(2025年)》(附件1)。
(二)遴选推荐。各市科协联合教育局、工商联,依据项目实施条件和要求、最低推荐数量(附件2),共同遴选推荐本地区建站企业,相关推荐材料由市科协出具推荐意见后统一提交至省科协。推荐的建站企业所属产业应确保覆盖河北省八大重点产业及本市县域重点特色产业集群(附件3)。若本市、县无上述产业,可推荐其他产业领域的企业。
要调动科技、人才资源,将本地产学研合作初有成效的科技型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有培育潜力的中小微企业推荐上来,推动博士创新站高质量建设。
各地已具备博士创新站项目实施条件的河北省科技专家企业工作站,可直接申报认定为博士创新站,不受产业条件限制、不占分配名额。
省科协所属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和团体会员不限推荐名额,推荐的建站企业所属产业要求与各市一致。
(三)形式审查。省科协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视情赴现场调研核实。
(四)专家评审。省科协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五)公示认定。评审结果经审定后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实施站点予以认定,有效期3年(2025年至2028年)。
(六)牌匾授予。主办单位对项目实施站点统一命名,向建站单位及进站博士颁发牌匾和证书。
(七)评估总结。项目实施站点需按要求开展工作,接受年度评估总结。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认定资格:
1.申报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
2.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被依法确认为侵权行为的;
3.建站主体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严重环境污染等事故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4.其他不符合省级博士创新站认定要求的。
七、相关要求
(一)强化统筹,有序推进。河北省博士创新站是助力我省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的重要载体。各市科协要积极协同当地教育局、工商联等单位,主动对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企业,聚焦我省八大重点产业、107个县域重点特色产业集群及相关领域发展需求,有序组织博士创新站建设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
(二)严格审核,确保质量。推荐单位要按照项目实施条件和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对申报企业的科研实力、团队建设、合作基础等进行全面评估,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推荐。
(三)主动履责,深化效能。经认定的河北省博士创新站,建站期间须参与河北省科协组织的工作调研、技术指导、人才培养、交流展示、案例征集等工作;主动参与全国科普月相关活动,面向社会公众开放企业实验室、生产线或展厅展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收集并提供不少于3名理工类博士信息、5项科技成果,梳理不少于5条建站企业技术创新需求。
(四)动态管理,培育典型。博士创新站实行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加强实时跟踪、监督和指导,每年对博士创新站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和绩效进行评估总结,确保充分发挥平台作用。对绩效突出的站点,予以鼓励和宣传;对绩效不达标的,提出整改建议或撤销建站资格。
(五)分级建设,协同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市围绕区域主导产业实施市级博士创新站建设项目,省科协将加强统筹调度与工作指导,推动形成省、市协同的创新服务体系。
八、材料报送
(一)材料内容。申报企业将《河北省博士创新站建设项目申报书(2025年)》、博士创新站共建协议、科技项目合作协议(合同)、领衔博士及团队其他成员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海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博士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建站证明及企业法人证书等相关建站资料纸质版1份,经推荐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各市科协汇总本地区内的推荐材料,填写《各市科协推荐汇总表》(附件4)。
(二)报送要求。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请于2025年6月6日前报送至指定地址。与纸质版相同的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一)纸质版材料报送
河北省科技工作者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孙华辉 李金丰 胡晓澳
联系电话:0311-86056484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西大街73号
(二)电子版材料报送
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联 系 人:刘建永 杨丰硕
联系电话:0311-86255622 0311-86251864
电子邮箱:hbsgqxbscxz@163.com
附件:1. 河北省博士创新站建设项目申报书(2025年).docx
2. 2025年河北省博士创新站建设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
关于开展2025年河北省博士创新站建设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河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工商业联合会
2025年5月13日